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工作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条件,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企业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尽早做好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二)提交认定申请材料1.企业首先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index)进行单位注册(已注册过的企业,注:申请认定的企业需同时完成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政务平台网络申报,(三)审查推荐1.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2.审查推荐工作由申请认定企业注册地州(市)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将《推荐企业2023年社会责任情况表》、《推荐企业汇总表》以及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一式2份,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更名申请,同时将在线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一式3份交至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五、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杨紫涵0871-63160665省财政厅税政处:周亚南0871-63956194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花云峰0871-63129173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目录2.推荐企业2023年社会责任情况表3.推荐企业汇总表4.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所需材料5.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4年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