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和《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津人社办发〔2022〕50号)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市人社局拟于近期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验收工作,二、时间安排(一)验收准备阶段(2024年3月20日前),各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依据《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或《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开展自评打分并准备以下材料:1.项目建设实施方案,3.《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或《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自评打分,5.项目建设验收考核相关证明材料,(二)市级检查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采取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和考察项目建设现场、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三)整改完善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三、验收程序(一)听取汇报,(三)专家组开展工作,审阅相关材料、现场考察项目建设情况、走访相关部门、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对检查验收单位进行打分,整理汇总验收相应材料,联系人: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左波、王敬联系电话:88973603电子邮箱:zuobo2011@tj.gov.cn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余建平联系电话:83218255附件:1.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基地终期验收考核细则2.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终期验收考核细则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