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南京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资助奖励申报操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资助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参加南京市“优秀项目遴选”或“赢在南京”大赛并获奖的新区大学生初创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二、奖励标准江北新区将按市财政资助金额分3年期给予1:1追加奖励,(二)企业首次在南京市域范围内注册且落户江北新区经营纳税,(五)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全职创业(奖励期内不得在申报企业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上一年度区级追加奖励资金到账证明,首次申报时间须在市财政资助到账12个自然月内,第二、三年度申报时间为上一年度区级追加奖励资金到账后12个自然月内,(二)提交材料1.《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5.南京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性投资批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第二、第三年度还须提供上一年度江北新区追加奖励资金到账证明,取消“优秀项目资助奖励”资格:1.企业注册、纳税或实际经营地址不在江北新区范围内的,2.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奖励期内在申报企业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不符合申报年度奖励标准的,025-88020967附件: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