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依法履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决算及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监督职责,第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要件包括:(一)可研审批申报要件1.纳入国家、省、市各类专项建设规划、年度计划或政府会议纪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意见表)2.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无需出具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的,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第六章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控制投资规模,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二)概算调整流程1.建设期内项目概算调整概算调整需由行业主管部门征得本部门分管副市长并市长同意后,第三十四条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第三十六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三)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第四十二条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