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根据《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工信规字〔2022〕5号)要求,按照《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流程(试行)》(赣工信石化字〔2023〕52号)《关于简化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3〕251号)规定的工作程序,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通过认定,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用地面积为372.7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稀金大道、西至京九铁路、北临厦蓉高速、南到稀金六路与科创二路,赣州市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推进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园区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强对本辖区内化工园区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安全和应急、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要对照国家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附件: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2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