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场活动无人机飞行表演规模不少于200架的给予4万元补贴,第四条低空观光航线支持对开通低空载人观光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罗湖区且飞行时长超过5分钟)的企业,根据不同飞行距离按飞行架次予以补贴:飞行距离5-15公里(含)的每100人次给予2万元补贴,第六条低空物流配送支持对在罗湖区开展常态化无人机配送业务的企业,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起点和终点都在罗湖区的航线,小型无人机按每配送1000飞行架次给予2万元补贴,中、大型无人机按每配送1000飞行架次给予4万元补贴,小型无人机按每配送1000飞行架次给予1万元补贴,中、大型无人机按每配送1000飞行架次给予2万元补贴,第七条无人机竞速赛事支持对在罗湖区举办无人机竞速赛事且实际承担办赛费用的企业,单场赛事按企业实际承担办赛费用(不含商业赞助)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补贴,按企业实际承担办赛费用(不含商业赞助)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适用于大型无人机、直升机、eVTOL的起降点,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