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支持建筑业和物业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七)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每项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每项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7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与单位排名必须前五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