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企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运行〔2023〕85号)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依据2017年版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划分标准执行,3.2023年全年企业总产值增量达到5亿元及以上,4.申报企业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无违法行为,二、申报材料1.稳增长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2.真实性承诺及无重大事故承诺书(见附件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2023年财务报表、产值表及产值台账5.2022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产值表及产值台账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三、申报流程1.组织申报: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请申报单位自行下载参考,6.社会公示:经省政府批准后,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上进行公示,7.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会同省财政将资金拨付至各市,8.2023年全年稳增长奖励资金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9日,过期不再受理,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及电话:陈佳怡024-868922542.省工业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24-868923593.线上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24-83863060客服QQ群:915330021附件:1.《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企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运行〔2023〕85号)2.稳增长资金申报表3.真实性承诺及无重大事故承诺书4.稳增长资金申报企业汇总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