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1月22日石龙镇特色人才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实施细则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的文件精神,计划出台对特色人才创办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扶持措施,一、特色人才资格说明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特色人才包括在我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五)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相关限制性条款,四、资助标准对石龙镇辖区范围内特色人才所创办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所创办企业可“一事一议”申请给予一次性享受两年场地租金补贴,人才类别场地租金补贴比例标准特级人才100%一类人才60%二类人才三类人才40%四类人才五、申报流程(一)组织申报镇经济发展局协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根据石龙镇辖区内特色人才及其创办企业情况,镇经济发展局将资金拨付至特色人才创办企业,六、申报资料(一)石龙镇特色人才创办企业场地租金补贴项目申请表,(二)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骗取石龙镇特色人才创办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