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意宁波生态园区域开发建设指挥部、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专业化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二、补助内容上年度为余姚市内企业促成的技术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按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每年补助最高50万元,三、所需资料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补助资金申请表、科技合作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清单、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发票复印件及实付金额证明材料、证明牵线合作的过程性材料,四、工作要求请各地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沈柳瑜,联系电话:89553542,附件: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补助申请表.wps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