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2〕5号)、《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文旅发〔2022〕1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规范有关奖补资金和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2022年4月11日附件: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