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2022〕10号各镇、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2〕543号)要求,为做好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请各镇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软件企业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软件行业协会,同时将电子版佐证材料发送至市软件行业协会(zcfw@zhzsia.org.cn)、区发展改革局(jwfg@zhuhai.gov.cn)、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jwkgxgys@zhuhai.gov.cn),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2〕543号)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4月12日(联系人及电话:区发展改革局肖艳芳,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刘南,市软件行业协会钟伟光,3391970)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2〕5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