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文件规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照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红枫水力发电厂申请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人数为张驰、吴洋、张宇珩等9人,经审核,9人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共涉及金额90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问题请及时向清镇市就业局反馈,附件:240201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红枫水力发电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表.xls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