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和《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屏山县第五批13户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2024年2月1日~2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地址: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39号,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附件:2023年屏山县第五批13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2月1日2023年屏山县第五批13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制表单位: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单位:人、元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6日序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规模月平参保人数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拟稳岗返还金额1屏山县瑞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91511529MA693RKM3N中小微企业2113862.768317.652四川能投宜宾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91511529MA62A3061A中小微企业16.4217964.4310778.653四川同益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分公司91511529MA6863559Y中小微企业9.584360.81308.244宜宾戊辰建设有限公司91511529MA62AGDF3H中小微企业39.8318270.7210962.435宜宾豪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511529MA62ADPX9M中小微企业18.928607.845164.76屏山县煜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1511529MA657CJH3K中小微企业1.83834.24500.547四川寅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511529MA64K6Q10T中小微企业10.54926.772956.068屏山县佳鑫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91511529327036347F中小微企业5.172665.121599.079成都仁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915115295656541086中小微企业2.331061.76637.0510宜宾市屏山鱼塘湾公墓管理有限公司91511529085800815J中小微企业14.426560.163936.0911屏山县科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1511529MA66UM2K39中小微企业1.5682.56409.5312宜宾屏山辉瑞科技有限公司91511529096729188H中小微企业15.587091.044254.6213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511500209401358E中小微企业193.33303824.16182294.49合计233119.12说明:第五批企业共计13户,大型、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划型结果执行,根据(川委办〔2023〕18号)和(川就局办(2023)55号)文件规定,中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60%,大型企业补贴标准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