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实施以来,规范了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原《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更加切合广州市维修资金实际情况,完善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制度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广州市物业小区累计成立约1100个业主委员会,为便捷业主大会管理维修资金,同时防范业主委员会的履职风险,电子支付维修资金的相关情况必须及时向业主公开,一是强化业主表决权利,二是优先采用电子投票组织业主进行表决,新增业主主张权利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坚持精细化管理、高效率落实的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