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宁县第四批稳岗补贴公示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湘人社规〔2021〕13号)文件要求,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现将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企业稳岗补贴163.37元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自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人社局0739-4822345财政局0739-4836135附件: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拨付表(第四批)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