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现将2023年韶关市汽车促消费活动拟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7日止共7天,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请消费者耐心等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映至韶关市商务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7日联系电话:0751-8882441附件:2023年韶关市汽车促消费活动拟补助对象名单韶关市商务局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