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深圳捷晨智慧城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的朱永才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韶武劳人仲案字〔2024〕69号),因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武江区人社局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