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象山县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文旅周末剧场运营等工作,提高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文教﹝2023﹞1352号)文件精神,现将专项资金50万元进行下达,各单位收款后做“财政补助收入”入账,功能科目列报“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4年象山县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