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现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现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34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计〔2020〕19号)、《关于拨付2020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20〕23号)、《关于下达2020年淳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及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淳粮区办〔2020〕1号)文件,枫树岭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20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已按照要求整改,中洲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核定投入67.4万元,剩余40%资金不予以拨付,经建设单位申请,拟拨付第二批补助资金22.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吴彩凤电话:64895360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1日附件:2020年淳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乡镇实施单位实施地点面积(亩)建设内容计划投入资金(万元)计划补助资金(万元)核定投入资金(万元)已拨资金(万元)本次补助资金(万元)1中洲镇淳安县中洲镇政府中洲镇叶村、苏家畈村515新建机耕路、下田坡、排水渠、堰坝,75.57167.442.602枫树岭镇淳安县枫树岭镇政府枫树岭镇衍昌村290新建水渠、堰坝、生产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