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车辆超载超限源头治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21〕60号)文件要求,对全市货运单位进行排查分析,将东兴市林家建筑材料加工场、东兴市马路望姑岭石料有限公司、东兴市奕展石业有限公司、广西柏娇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东兴市兴阳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兴市鸿昌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兴市悦中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确定为我市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月30日至2月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770-7683512)附件:防城港市东兴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东兴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