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3】150号)文件精神,对已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2023年仙游县第二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认定条件的有仙游县桂芳贸易有限公司等404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惠及人数12890人,返还金额共计2012906.10元,现就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称、裁员率、拟返还金额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欢迎广大群众可来人、来信、来电实名举报监督,监督单位: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单位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6号,监督电话:0594-6736977,附件:2023年莆田市仙游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汇总表(第二批)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