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修改为“(二)加大汽车零部件企业扶持力度,年实际直接配套金额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且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实现增长的,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实现增长的,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进行奖励,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两年内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实现增长的企业,年实际直接配套金额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实现增长的企业,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修改为“(三十二)对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化项目,企业两年内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且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励,对相关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实现增长的企业,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