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8号)的安排和部署,现将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站条件各类注册地、实际运营地均在天津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含驻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1份《申请表》、所有佐证材料的纸质版(请将佐证材料排序并附目录)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佐证材料包括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代表性证明材料,(二)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出具推荐报告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请”专栏,(五)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推荐备案单位申请材料,(六)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知推荐备案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结果,三、有关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今年上半年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推荐设站的申报材料请于4月20日(星期三)前报送至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潘靖、刘旭、杨妤联系电话:022-83869366、23030902、83218136电子邮箱:tjycjf01@tj.gov.cn邮寄地址:和平区西康路2号3楼301室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