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发展亟需的市级审批权限依法下放县级实施,其余事项全部纳入《市级简政放权行政许可事项放权储备清单》(以下简称《放权储备清单》),市有关部门需调整事项审批层级的,由县(市、区)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门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以及承接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和实际承接能力,确定下放事项、承接地方、下放方式(直接下放或依法委托),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程序联合印发放权通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放权回收机制,市有关部门要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承接地方,市有关部门要继续履行审批职责,市有关部门可按照审批监管权责统一要求,承接地方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市有关部门要适时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工作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