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广委办〔2017〕35号)等有关要求,昭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并拟定了昭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于2023年12月20日在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2024年1月24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组织召开了关于昭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听证会,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采取实地调研、资料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对该事项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等内容进行深入全面的评估论证,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一)对象范围集体土地征收影响的利益相关群体,2.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3.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编制主体反馈相关建议和意见,六、联系方式评估主体: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839-8722214编制主体:四川川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9-8722214邮箱:3065749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