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将《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3年9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贵州工业绿色发展,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旨在建立贵州省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第六条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本实施细则管理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第八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九条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符合推荐条件的评价机构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确定评价机构拟推荐名单,第十二条评价机构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等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第十三条列入推荐名单的评价机构应按照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收费标准,第十五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要求,第二十条税务机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结果,第二十二条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终了20日内对本辖区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产值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