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乡村产业项目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3〕80号)及《宁波市奉化区农村创业创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3〕276号)文件精神,经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申报,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审核,确定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74-89294360,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