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现开展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详见附件),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系统中备案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种粮主体,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4年2月29日将申报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对口科(站),报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294358,报乡村产业与经济发展指导科,联系电话:89294343,联系电话:8929436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294345,联系电话:89293457,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4〕13号.doc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