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方式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1.省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与被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与被提名人选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与被提名人选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同一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不超过1项,2.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提名数量:省教育厅不超过15人,5.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省教育厅不超过10人,被提名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被提名企业应为2021年1月1日(不含)前在江苏注册,三、公示要求(一)提名前公示1.项目完成单位或人选所在单位公示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2.提名单位公示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在正式提名前,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3.关于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材料要求,3.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14份(不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