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2〕5号)、《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4号)等文件规定,现对2023年度扬州市江都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信用等级评定初步结果有异议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在公示期内向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86529185,2023年度江都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xls2023年度江都区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客运、货运、驾培、汽修、检测站).xls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