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麦香特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加卫,身份证号340323********1914):2023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成洛路2365号的成都麦香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生产加工的产品及外包装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上述案涉产品已解除扣押,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放,因当事人无法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请当事人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并接受处理,本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案涉产品依法进行处置,本公告的公告期为30日,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28-88492076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