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在阳春市内有实体、有实际运营、实际融入和推动当地经济民生发展,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二、支持方向(一)完善县域商业设施,支持在县城建设物流分拨集散中心、乡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行政村建设物流服务站点鼓励寄递物流企业整合资源,(二)项目申报表(附件2),五、申报时间及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各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市工信局会同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内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工作意图、支持方向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市工信局会同第三方机构对入库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实施现场是否与入库申报材料一致,(三)项目实施对纳入支持的项目,(四)项目验收1.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取得发票后,2.市工信局选定第三方机构对验收材料进行验收审核,(五)资金拨付项目复核验收通过后,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封面.doc2.项目申报表.doc3.项目申报承诺书.doc4.入库明细表.xls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