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受理的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38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家企业,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4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火炬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康乐33号联系人:郑俊敏联系电话:0760-88295496传真电话:0760-85334203邮政编码:528400附件下载:附件1:2021年12月份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附件下载:附件2:2021年12月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