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检查审核程序方可实施或在检查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手续补办,检查人员使用山东通“扫码入企”扫描企业码并选择已报备的检查计划方可入企检查,企业侧:出示企业码,对未经报备的检查可以拒绝检查人员入企,出示企业码有两种方式:一是纸质营业执照换新后,自带“企业码”,二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出示企业码,二、入企检查中政府侧:检查人员使用山东通“移动监管”模块开展现场检查,按要求出示相关材料,检查结束后按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电子签字确认,对检查结果不认可的可以注明理由后拒绝签字,三、入企检查后企业侧:通过“爱山东”接收检查结果,登录“爱山东”,进入后选择“企业监督评价”,(备注:该项功能正处于上架审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