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一)突出重点,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意愿和能力,(二)申报项目条件1.项目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支持方向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技术政策,(三)项目负责人条件1.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人(负责人)制度,3.鼓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技术骨干申报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格式要求填报《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和《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预算书》,项目申报书、预算书由申报单位在系统中提交至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各项目推荐部门将《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四、支持方式1.企业牵头承担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总投资额指用于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的资金,2.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牵头承担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其他事项项目经理人(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要求,项目推荐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六、联系方式业务咨询:0951-8238002/8238005/5020588技术咨询:0951-5020580/5011204附件:1.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2.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1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