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促进〔2024〕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现就开展我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审核部门我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资格认定工作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审核部门)负责,四、申报材料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应提交以下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一式4份):(一)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申请书原件(内容包括:外资研发中心基本情况、研发活动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等)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表原件(见附件1),(六)外资研发中心关于已经签订购置国产设备合同且设备将于申报资格认定当年年底前交货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5),审核部门将在申报材料补正齐全之后4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六、监督和管理(一)审核部门对已获得享受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资格满两年的外资研发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和审核流程分别参见本通知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二)审核部门在审核认定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资格的过程中,(三)税务部门将加强对享受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设备的监管,停止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研发机构可重新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其采购的国产设备可继续享受退税政策,(四)研发机构采取假冒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虚构采购国产设备业务、增值税发票既申报抵扣又申报退税、提供虚假退税申报资料等手段,附件:1.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表2.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资产清单3.外资研发中心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4.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购置设备汇总表5.外资研发中心关于已经签订购置合同的国产设备将于申报资格认定当年年底前交货的承诺函6.外资研发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7.外资研发中心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4年1月19日附件下载:1.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表.docx2.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资产清单.docx3.外资研发中心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docx4.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购置设备汇总表.docx5.外资研发中心关于已经签订购置合同的国产设备将于申报资格认定当年年底前交货的承诺函.docx6.外资研发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docx7.外资研发中心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