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区镇科技局(经发局):根据吴江区十四届区委第100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及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关于组织2023年吴江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在孵化期内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奖励”,现将2023年吴江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下达给你们,本批涉及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下达经费85万元,相应增列你们单位“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经费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499),请各区镇财政、科技部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孵化企业的指导与支持,推动其在高技术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4年1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