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1日-12月31日市级和县(区)级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2〕240号)和《关于做好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15号),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于2023年3月1日开始,由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承保人,负责开单、理赔和补贴资金结算工作,2023年3月1日-12月31日市级和县(区)级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合计1,351,262元,现将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2023年3月1日-12月31日市级和县(区)级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668-2892336,附件:1.茂名市政策性渔业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承保年报表(2023年3月至12月)2.茂名市政策性渔业保险(渔船财产保险)承保年报表(2023年3月至12月)3.茂名市政策性渔业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明细报表(2023年3月至12月)4.茂名市政策性渔业保险(渔船财产保险)明细报表(2023年3月至12月)茂名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