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奖励办法(试行)》(宜人社〔2020〕66号)文件,关于对《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奖励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调整的通知(宜人社〔2021〕11号)文件,2021年共收到申请实用人才材料7人,对收到的人才的资历、工龄、户籍、荣誉、贡献等5个部分进行累计积分,经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2人,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现将符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10-87986259,附件:附件.doc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