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烟叶种植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镇(街道):全市烟叶交售工作已于2023年11月6日全面完成,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什邡市2023年烟叶种植奖补办法>的通知》(什府办规〔2023〕3号)有关规定,对照《奖补办法》各类补助的申报对象、条件、标准,并将核算金额和粮烟轮作情况在镇(街道)公示栏公示7天,请相关镇(街道)按照《奖补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经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会议研究审定后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于2024年2月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什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2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烟叶种植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镇(街道):全市烟叶交售工作已于2023年11月6日全面完成,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什邡市2023年烟叶种植奖补办法>的通知》(什府办规〔2023〕3号)有关规定,对照《奖补办法》各类补助的申报对象、条件、标准,并将核算金额和粮烟轮作情况在镇(街道)公示栏公示7天,请相关镇(街道)按照《奖补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经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会议研究审定后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于2024年2月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什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26日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