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申报企业按照附件通知要求准备材料(PDF格式2份),并于2024年1月29日前报送至市、县两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南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26日附件:1.市、各县(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2.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通知-部级附件1:市、各县(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xlsx附件2: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通知-部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