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2023年商务发展切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商〔2023〕65号)的要求,如东县商务局联合如东县财政局于2023年11月组织开展“2023年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经前期宣传发动、单位申报、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初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专项审计等工作,如东县商贸流通项目和服务外包及服务贸易项目共有12个项目获得2023年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为137.06万元,现将2023年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如东县商贸流通项目和服务外包及服务贸易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送至县商务局,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富春江中路1号,商务局20526室,联系号码:84512763(流通业发展科),特此公示,如东县商务局2024年1月25日如东县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流通项目和服务外包及服务贸易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