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洋管办发〔2017〕72号文《关于印发洋河新区被征收户进城购房安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洋政发〔2019〕8号文《关于印发洋河镇搬迁户进城购房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审核,洋河新区郑楼运河港产业园农房改善户臧延春,洋河新区仓集现代农业产业园陈宝琳符合进城购房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审核部门举报电话:0527-82668003,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27-82668091,姓名身份证号房屋补贴面积(㎡)标准(元/㎡)补贴款(元)臧延春321323****333X金德国际花园7#302室100.960060540陈宝琳321323****3010华地万象9#502室125.43800100344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