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六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第六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设市政府质量奖不超过10个、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不超过10个,获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证书,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没有奖金奖励,可再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办公室制订本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择优推荐给评审委办公室,评审委办公室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对候选组织按照《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等评审要求进行现场考评,提出拟获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名单,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拟获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名单,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名单,(二)本次评选以《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三)本届市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名额均不超过10家,于3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和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报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