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鼓励县(市、区)以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为主体组建县域教育集团,〔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二)强化乡镇学校联城带村功能,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健全乡镇学校管理模式,〔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8.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探索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大学区化、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全面推广实施城乡教育共同体,〔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10.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深化城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3.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教育,〔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四)着力构建县域良好教育生态,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15.健全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机制,〔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五)持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阳江市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