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2023年运营情况开展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创业孵化基地自检(1月22日-2月30日),县区主管部门全面核查(3月1日-3月10日),二、报送统计表,县区主管部门请于3月10日前报送附件1.2.3.4统计表,三、报送核查情况,县区主管部门请于3月10日前报送辖区基地自检情况,内容应包括三方面:1.孵化基地季报(年报)报送情况,2.运营状况以及孵化业绩,如基地当年入孵出孵企业数、累计入孵出孵企业数、基地从业人员数、收入情况、缴税情况、带动就业情况、当年吸纳应届毕业生数量等,3.处理建议,如降级、整改和撤销等处理建议,统计表及核查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PDF扫描版及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姜梓楠0432-62049715附件: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年检工作的通知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