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项目名称、范围、目的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于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该项目拟征收小陶镇牛益村集体土地138.1613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小陶镇牛益村集体土地中林地125.0603公顷、园地0.2747公顷、草地0.0404公顷、其他农用地0.476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641公顷,该项目涉及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永安市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23〕45号)文件执行,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永安市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23〕45号)文件执行,符合《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规定和《永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永政文〔2010〕148号)等文件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项目名称、范围、目的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于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该项目拟征收小陶镇牛益村集体土地138.1613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小陶镇牛益村集体土地中林地125.0603公顷、园地0.2747公顷、草地0.0404公顷、其他农用地0.476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641公顷,该项目涉及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永安市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23〕45号)文件执行,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永安市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23〕45号)文件执行,符合《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规定和《永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永政文〔2010〕148号)等文件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