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为顺利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海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扶持工作,(三)2022年按时填报两个季度或以上的研发经费投入季报,(四)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较2021年有增长,二、补贴比例(一)对研发经费投入有增长,按照申报年度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数额的1%给予资金补贴(若企业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二)对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15%—20%(不含)的,按照申报年度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数额的1.5%给予资金补贴,(三)对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按照申报年度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数额的3%给予资金补贴,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四、申报流程(一)本次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扶持实施网上申报,(二)企业系统填报提交后由镇(街道)经发办进行初审、区科技局进行复审,五、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企业首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7:00,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是2024年4月30日17:00,区科技局复审截止时间是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