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根据《推进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发改经贸〔2018〕6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A类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做好结果运用,附件:1.2022年度规上(限上)实际用地(含租赁土地)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A类).docx2.2022年度规上(限上)非实际用地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A类).docx义乌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